各學院(部)、各單位:
根據吉林省教育廳工作安排,學校決定開展我校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評審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報范圍
2022、2020、2018年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的成果(已獲過省級教學成果獎的除外)。
二、成果內容
成果內容主要包括轉變教育思想觀念、改革人才培養機制、創新人才培養模式、優化學科專業結構、加強教學質量保障、改進教學內容方法、強化實踐育人環節、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、推動教學管理機制改革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等方面。
三、申報條件
申報成果須滿足以下條件:
(一)成果應反映黨的十九大以來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取得的新成就,代表當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過程中涌現出來的新成果,成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風向標、指揮棒、信號燈,在高校教學實踐、改革、研究中起到引領和激勵作用。
(二)具有較強的實踐性。成果應經過2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(國家級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成果要求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),實踐過程應具有持續性。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,應從正式實施(包括正式試行)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,不含研討、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,截止時間為推薦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時間。
(三)具有較大的示范性。成果應用范圍大,受益面廣,取得較高認同度,對全國或全省有積極的影響作用。
四、申報材
(一)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書》(見附件1);
(二)教學成果報告(無具體格式要求);
(三)教學成果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;
(四)能夠反映成果質量和水平的論文、獎勵、報道、研究報告等支撐或旁證材料電子檔;
(五)《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》(見附件2)。
上述第(一)至第(四)項材料單獨形成4個PDF文件,單獨命名,命名格式為:第一完成人姓名+成果名稱+材料類型(材料類型指的是申請書、教學成果報告、應用及效果證明材料、支撐或旁證材料四種類型),四份材料電子版文件夾以“學院-申報人姓名”命名。第(五)項材料由所在單位黨政負責人簽字,單獨發送,word版和PDF版均需報送。
五、其他要求
(一)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施全過程,并做出主要貢獻。每項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過7人,每人作為完成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1項。
(二)各單位應嚴格審查申報成果的原創性、成果團隊的參與度,確保參與者政治過硬、師德表現過硬,申報成果須經所在學院(部)黨政聯席會或所在機關部處領導班子會議審議通過,并將擬推薦成果名單(含成果名稱、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)在各學院(部)網站等顯著位置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。
(三)請各單位高度重視,在2022年6月29日之前,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zhangdan@nenu.edu.cn。
聯系人:張丹、劉佳,聯系電話:85099348、13180886086、15568856127。
教務處
2022年6月19日